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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812】【学法普法】国防发动范畴的法令和法规
时间: 2024-07-26 | 发布人:新闻资讯

  现在,国防发动范畴相关的法令法规首要以下几部,分别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征兵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武士位置和权益保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事设施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备役人员法》和《民兵工作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事设施保护法》是为保护军事设施的安全,保证军事设施的运用效能和军事活动的正常进行,加强国防现代化建造,巩固国防,抵挡侵犯,依据宪法,拟定的法令。《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事设施保护法》由1990年2月23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经过;依据2009年8月27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关于批改部分法令的决议》第一次批改 ;依据2014年6月2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关于批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事设施保护法〉的决议》第2次批改;2021年6月1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备役人员法》是为了健全预备役人员准则,标准预备役人员办理,保护预备役人员合法权益,保证预备役人员有用履行职责任务,加强国防力量建造,依据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拟定的法令。《中华人民共和国预备役人员法》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于2022年12月30日经过,自2023年3月1日起实施。

  (1985年10月24日国务院、发布依据2001年9月5日《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关于批改〈征兵工作条例〉的决议》第一次修订2023年4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令第759号第2次修订)

  (2021年6月1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经过)

  (1990年12月2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令第71号发布,依据2011年1月8日《国务院关于废止和批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议》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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